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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1月30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申请所需材料
(一)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二)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五)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
二、办理地点
平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咨询电话
0359—2378101
特此公告
平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10日